我能收回出租的房屋吗?
问:2005年12月,我将自己的一套房屋出租给了吴女士,约定租期1年,并约定租金每月一交。几天前,我找吴女士索要租金。没想到,房子里住着几个陌生人。经询问,我才知道,吴女士已将房屋转租给了他们。我不想把房子租给来历不明的人,想收回房子。请问,我现在是否可以收回已出租的房屋?(张洪方)
答:首先应该明确的是,你可以收回房屋。我国《合同法》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吴女士未经你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你可以解除与她的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收回房屋,并有权要求陌生人搬走。当然,你也可以与陌生人另外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房屋租给陌生人。(洪卫张云)
Laiyuan
http://www.gov.cn/fwxx/sh/2006-11/06/content_43358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