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轻微伤的鉴定
发布日期:2011年11月26日
http://www.mps.gov.cn/n16/n1996048/n1996090/n1996180/3207693.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 146-1996, 1996-07-25发布,1997-01-01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体轻微损伤的评定的原则方法及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公、检、法、司及院校系统进行损伤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一切违反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所造成的轻微损害。
2 总则
2、1 本标准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及技术为基础,结合我国法医工作的实践经验,为鉴定轻微伤提供科学
依据。
2、2 轻微伤是指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
2、3 鉴定人应当由公安机关及有关执法部门委托的法医人员或经培训过的兼职法医人员责任。鉴定人进行鉴定时,有权了解有关案情、现场勘查情况和调阅病历档案。有关部门必须给予协助。
2、4 鉴定时,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人体损伤当时的伤情并结合损伤的预后作出综合评定。
2、5 轻微伤的鉴定应在被鉴定者损伤消失前做出评定。
2、6 本标准为轻微损伤的下限,上限与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稿)衔接,未达到本标准的为不构成轻微伤。
3 头颈部损伤
3、1 头皮擦伤面积在5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3、2 头皮创。
3、3 头部外伤后,确有神经症状。
3、4 面部软组织非贯通性创。
3、5 面部损伤后留有瘢痕,外伤后面部存留色素异常。
3、6 面部表浅擦伤面积在2cm2以上;划伤长度在4cm以上。
3、7 眼部挫伤。
3、8 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3、9 眼外伤造成视力下降。
3、10 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26dB以上。外伤后引起听觉器官的其他改变。
3、11 耳廓创在1cm以上;耳廓缺损。
3、12 外伤后鼻出血;鼻骨线形骨折。
3、13 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3、14 涎腺其导管损伤。
3、15 外伤致使牙齿脱落或者牙齿缺损。
3、16 外伤致使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三度松动1枚以上。
3、17 外伤致下颌关节活动受限。
3、18 颈部软组织创口长度在1cm以上。
3、19 颈部皮肤擦伤,长度在5cm以上,面积在4cm2以上,或挫伤面积在2cm2以上。
4 躯干部和会阴部损伤
4、1 躯干部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cm2以上,擦伤面积在20cm2以上,躯干皮下血肿。
4、2 躯干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在1cm以上或者创口累计长度在15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4、3 肋骨一处单纯性线性骨折;确证肋软骨骨折。
4、4 女性乳房浅表损伤。
4、5 外伤后血尿。
4、6 会阴部软组织挫伤。
4、7 会阴、阴囊、阴茎单纯性创口。
4、8 阴囊、阴茎挫伤。
4、9 脊柱韧带损伤。
4、10 损伤致孕妇先兆流产的。
5 四肢损伤
5、1 肢体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cm2以上;擦伤面积在20cm2以上。
5、2 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创口长度在1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5、3 肢体关节、肌腱损伤,伴有临床体征。
5、4 手、足骨骨折。
5、5 外伤致指(趾)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6 其他损伤
6、1 烧烫伤
6、1、1 躯干、四肢一度烧烫伤,面积在20cm2以上,或浅二度烧烫伤面积在4cm2以上;深二度烧烫伤。
6、1、2 面部一度烧烫伤,面积在10cm2以上;浅二度烧烫伤。
6、1、3 颈部一度烧烫伤面积在15cm2以上;浅二度烧烫伤面积在2cm2。
6、1、4 烫伤达真皮层。
6、2 牙齿咬合致使皮肤破损。
6、3 损伤致异物存留体内。
6、4 其他物理、化学、生物因素所致的轻微损伤,参照相应条款。
附 录 A(标准的附录)
附加说明
A1 本标准未作规定的轻微损伤,可以比照本标准相应的条款作出鉴定。
A2 未成年人损伤下限为本标准损伤的50%;妊娠期、哺乳期妇女损伤下限为本标准损伤的60%。
A3 两种接近本标准以上的损伤,可综合评定;同类损伤可以累计。
A4 本标准所说的以上、以下都连本数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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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程序及法规标准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卫生部)
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公安部)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卫生部)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公安部)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卫生部)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办法
法医学尸表检验标准(公安部) 法医病理学检材的提取、固定、包装及送检方法(公安部)
法医学尸体解剖标准(公安部) 法医学物证检材的提取、保存与送检(公安部)
机械性损伤尸体检验标准(公安部)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法部)
机械性窒息尸体检验标准(公安部)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新生儿尸体检验标准(公安部)
http://forensic.cmu.edu.cn/jianding/law16-3.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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