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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范本、格式、写法 离婚孩子抚养权、子女抚养费

来源:深圳离婚网 发布时间:2011-01-05 查看次数:16940

离婚协议书范本、格式、写法

离婚协议书应包含的内容


离婚协议书应包含的内容   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制作,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不与子女共同生活……

 

离婚协议书范本


离婚协议书范本   立协议人:   男方:张某  女方:秦某   男方____与女方____现因 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自愿离婚,经双方商定,对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婚生女____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____日前支付共计____元人民币抚养费。女方每月逢双周周六上午九点到男方处接孩子探视,于当日下午七点之前送回男方住处。   二、 双方共同财产分割方案如下:  夫妻双方共有的位于上海市_____________室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系双方共同财产。现双方约定:  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所有,女方配合男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

 

离婚协议书格式


离婚协议书格式   男方:周xx,男,汉族,________日生,住____,身份证号码:  女方:吕xx,女,汉族,________日生,住____,身份证号码:   男方周xx与女方吕xx______月认识,于______日在_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____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____。因____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___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   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离婚协议范本


离婚协议范本   男方:戴××(写明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女方:吕××(写明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戴××与吕××双方____(简述双方离婚的原因),经过充分考虑、协商,现就离婚问题达成协议如下:   一、双方在感情上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因此,双方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双方是否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二、明确子女的抚养归属权及抚养费(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的负担,并写明给付上述费用的具体时间、方……

 

离婚协议书样本


离婚协议书样本   xx,男,生于xxxxxx日,汉族,xxxxxx公司员工,住xxxxxxxxxxx  xx,女,生于xxxxxx日,汉族,无业,地址同上。   xx与马xxxxxxxx日经恋爱结婚,婚后感情尚好,生有一子吴x。因近一年来马xx沉溺于麻将,经常整夜不归,不尽照顾家庭和儿子的义务。为此经常发生争吵,矛盾日益激化,夫妻感情受到极大伤害,经居委会、亲戚朋友劝解无效,双方都认为无法共同生活下去,故协议离婚如下:   一、儿子吴x由父亲秦xx抚养,马xx不负担抚养费   二、马xx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

 

如何写离婚协议书?


如何写离婚协议书?   第一条:应写明双方因何原因,现自愿协议离婚。第二条:子女安排:应按照《婚姻法》第四章中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妥善安排,要求写明子女的姓名、性别、年龄、离婚后有哪方抚养,另一方付给生活费和教育费的金额、付给方式及付给时间等。付给时间应从离婚登记之月起至其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第三条:财产处理:应按照《婚姻法》第四章中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妥善处理。要求写明男女双方各分得财产的名称、规格、数量,双方共同存款的金额以及如何分割等。第四条:按照《婚姻法》第四章中第四……

 

离婚协议样本


离婚协议样本   协议人:陈×, 男,________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_____号。  协议人:李×, 女,________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_____号。  协议人双方于____________日在____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陈×与李×自愿离婚。   二、夫妻婚后购有坐落在________号的楼房一套,合同价人民币60万元,现值人民币100万元(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购房时以男方为主贷人贷款42万元,现尚剩余贷款本……

 

 

 

 

 

 

来源:http://www.szlihun.cn/lihunxieyishu/

 

 

 

 

 

 

 

 

 

离婚孩子抚养权、子女抚养费

 

 

 

离婚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法律法规大全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法律法规大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428日修正版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或抚养纠纷案中,一方否定子女是其所亲生,又拒绝作亲子鉴定的,或对方拒绝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否强制当事人做亲子鉴定?


  答:因为亲子鉴定关系到夫妻双方、子女及他人利益,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因此,对当事人申请作亲子关系鉴定的案件,应从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进团结和防止矛盾激化出发,区别情况,慎重对待。最高人民法院于19876月巧日作出的《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体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对于双方当事人同意作亲子鉴定的,一般应予准许一方当事人要求作亲子鉴……

 

不起诉离婚,仅起诉被告给付扶养费,法院应否支持?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扶养是夫妻财产关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这种权利义务基于婚姻效力而产生,具有法律强制性。一方在对方需要扶养而不尽扶养义务,致使对方生活十分困难如患

 

离婚案件遗漏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的处理,法律文书生效后,当事人应另案主张还是对案件申请再审?


  答:离婚案件的审理涉及是否准予离婚、子女的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原则上应一并予以解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零九条关于“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立案审理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规定的精神,在离婚案……

 

探视权(或探望权)纠纷应怎样执行?


  答:探望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在2001年修改后于第三十八条规定新增加的权利,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立法精神。对探望权的执行问题是一个新课题,立法尚待完善,有待在司法实践中进行不断研究和探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探望权的判决或裁定需强制执行时,不能对子女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也不能强制采取不利于子女健康的探望行为。探望权的行使可中止、恢复,在执行案件中应区分不同情形处理。……

 

已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能否再就孩子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及离婚财产分割提起诉讼?夫妻一方不履行在民政部门主持下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另一方能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答:夫妻双方离婚时对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所达成的协议属于当事人之间自愿处分自己权利的一种民事行为,这种行为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当予以保护。一方当事人对于这种约定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则应当受理,并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及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原则、男女平等原则和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在查清家……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判决两婚生子女一随原告生活、一随被告生活时,因两子女年龄有差距,是否还要判决抚养较大子女一方补偿年龄差距部分的子女抚养费予另一方?


  答: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对子女抚育费的分担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才依法作出判决。对于两子女年龄差距较大,判决原、被告各自负担抚育子女的抚养费的情况,从公平角度出发,考虑双方的经济收入和负担能力等情况,结合当事人对抚育费分……

 

已逾18周岁的在校大学生,是否有权起诉父母要求给付抚养费?


  答: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那么年逾18周岁的在校大学生,是否有权要求其父母给付抚养费?   对“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作何种理解,是正确回答这一问题的关键,也是审判实务中正确适用法律的前提。对此,最高人民法院结合我国国情,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据《婚姻法》的立法本意,在《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中作出了详……

 

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标准


  父母离婚后,通常会产生子女与父母一方相分离,由父母另一方直接抚养的问题。夫妻离婚虽然不能消除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但是抚养子女的方式会发生变化,由共同直接抚养变为一方单独直接抚养。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归属问题,不仅关系子女的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长,还影响到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因此正确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关系重大。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的确定标准   《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及抚育费的给付问题——深圳市罗湖法院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及子女抚育费的给付问题——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06/11/6 摘自《深圳市罗湖法院——关于离婚案件的处理意见》   (一)抚养费的归属问题   1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2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 父母双方协商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

 

 

 

 

来源: http://www.szlihun.cn/fuyangq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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