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并同居,但未领证,男方要求退婚并返还彩礼,女方应该怎么维权?
订婚并同居,但未领证,因男方对女方的不信任导致双方感情不合,(频繁吵架,每次吵完,男方承诺不会再有类似事情发生,但是结果都一样,最终女方对婚姻也不抱任何希望了,)现在男方要求退婚并返还彩礼,女方应该怎么维权?
问题补充:“女方应当返还彩礼
我国婚姻法解释二规定: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如果都按这条来说的话,那么即使女方 再有理,也注定是要吃亏的是么?那订婚对女方来说又得到了什么呢。?
来源
www.110.com/ask/question-4901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