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订阅资讯
南翔信息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给我邮件 在线咨询
劳动资讯 >>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劳动资讯 >> 阅读文章

2013年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182.35元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3-05-19 查看次数:6860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013年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182.35

 

 

http://www.court.gov.cn/xwzx/fyxw/zgrmfyxw/201305/t20130517_184384.htm

 

最高人民法院于517日下发通知,公布了2013年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涉及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为每日182.35元。
    国家统计局2013517日公布,201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即原全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额为47593元,比上年增加5141元;日平均工资为182.35元,比上年增加19.7元。
    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来源

http://www.court.gov.cn/xwzx/fyxw/zgrmfyxw/201305/t20130517_184384.htm

最高人民法院

 

 

列表和详细页底部广告位
相关文章
文章评论
现在有0人对本文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详细页右侧广告位
最新更新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2018年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厦门市产假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
·上班发生爆炸引起脑梗死,高血压能评上等级
·工伤职工可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新修改的《劳动合同法》于2013年7月1
·2012年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关于公布二〇一二年度厦门市城镇单位职工平
·2013年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
·201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
详细页左侧下广告位
阅读排行  
·厦门市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有
·2018年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
·工伤人员可直接拿发票报销,享受待遇原则上
·厦门市关于《〈工伤认定办法〉实施细则》的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工伤保险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计发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厦门市外来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解读
·2012年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关于公布二○○九、二○一○年度厦门市城镇
·关于工伤认定中劳动关系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
·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外来人员
·《工伤保险条例》解读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将
·劳动部印发《关于执行劳动法的意见》
诉讼文书格式样本 | 法律文库 | 免责声明 |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协议书样本 | 起诉状样本 | 闽ICP备10010309号
联系邮箱:fuzaichen@163.com 在线QQ:285892447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 www.592n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