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原告: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甲22号南新仓国际大厦A座601室
法定代表人:波.西奥多.奥罗费森
委托代理人:张群力,北京市海维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电话:010-51665728-103
委托代理人:吴丽华,北京市海维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联系电话:010-51665728-213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甲22号南新仓国际大厦A座603室
被告: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区****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案由: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
诉讼请求:
一、 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图片的著作权;
二、 请求判令被告在北京晚报等市级媒体上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
三、 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3500元;
四、 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公证费1370元、律师基本代理费5000元;(第三项和第四项合计的赔偿总额为109870元)
五、 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Getty Images, Inc.(以下称为Getty Images公司) 是全球领先的创意、编辑类图片和影视素材提供商,总部位于美国西雅图,拥有65个分支机构,服务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 Getty Images公司拥有100多个图片品牌,图片库的图片数量已有8亿多张,仅数码创意类图片就高达800多万张,全球的客户都可以通过Getty Images公司的网站www.gettyimages.com了解和搜索到Getty Images公司的图片,并通过当地的分支机构或代理公司办理图片授权使用许可。原告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为原告)是Getty Images公司在中国的合资公司,依据Getty Images公司的授权,原告取得了在中国地域范围内以原告自己的名义独家销售和许可第三人使用Getty Images公司图片及影视素材的权利,同时有权以自己的名义通过任何合法形式追究相关侵权者的民事赔偿责任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依据Getty Images公司的合资协议及授权,原告一直致力于积极推动和提升中国的图片服务产业,维护中国图片行业的知识产权。经原告的努力,Getty Images已成为中国图片行业的知名品牌,原告依托Getty Images公司图片库及www.gettyimages.com网站而开办的中文网站www.gettyimages.cn成为中国著名的图片网站,中国移动、中国电信、搜狐、雅虎等大批知名企业和媒体都相继成为原告长期的合作客户。2006年6月16日Getty Images正式被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确定为“北京奥组委官方图片社”。
被告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被告)在开发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这一高档大型房地产项目时,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在其户外巨幅广告中使用原告的非常具有创意的六幅经典图片。依据Getty Images公司和原告的图片库,这六幅创意图片的图片品牌均为Photodisc,图片编号和图片内容分别为:FD003027图片,内容为女人、咖啡;AA026192图片,内容为商务;DV402051F图片,内容为情侣;AA022049图片,内容为运动;AA022144图片,内容为运动;LS013013图片,内容为母子。
被告漠视知识产权的行为,严重地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发现以上侵权行为后,多次与被告联系,但被告置之不理。其后,原告又委托律师二次发律师函,但被告仍置若罔闻,直至今日被告仍没有提出任何有效解决方案。
原告为制止被告的侵权行为,先后支出公证费1370元,律师基本代理费5000元。另外,被告盗版使用的图片,属于原告的经典创意类品牌之一,即Photodisc图片品牌,(在网站中的“创意类”的英文为“Creative”),依据原告的市场销售情况,以上品牌的创意类图片一般每张销售价格在5000元至7500元以上,因此,依据著作权案件的惯例,不考虑公证费和律师费等诉讼成本的情况下,以上六幅创意类图片的正常赔偿金额至少应为103500元。
打击盗版、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是包括图片行业在内的文化产业繁荣和发展的基础。在知识经济时代,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是每一个公民和企业应尽的基本义务。为依法保护图片版权市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此向贵院提起诉讼,敬请判决如上所述请求。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章)
时间:2008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