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范本
简述: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本律师受中国××资产管理公司委托和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指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就贵公司拖欠借款不还事宜,特向贵公司发出如下律师函:
律师函范本
律师函
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本律师受中国××资产管理公司委托和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指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就贵公司拖欠借款不还事宜,特向贵公司发出如下律师函:
贵公司曾向原中国××银行××支行借款本金2000万元,用贵公司的房屋、机器设备等作抵押。2006年9月,中国××银行××支行将该项债权转让给中国 ××资产管理公司。中国××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委托荆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北京市盈科事务所***律师对该项债权进行清收。截止到2008年2 月20日,该项借款本息余额累计已达3012.64万元。
荆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多次与贵公司进行接洽,商谈如何还款事宜,但贵公司一直没有拿出还款的诚意,致使该事项陷入僵局。现正式向贵公司发出律师函,请贵公司于2008年3月10日之前,采取措施筹措资金,履行还款义务。
若不按以上时间履行还款义务,本律师将代理中国××资产管理公司起诉至法院,通过法律手段来追究贵公司的法律责任,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贵 公司资产的强制措施,并依法拍卖、变卖贵公司抵押给债权人的房屋、机器设备等财产。届时,中国××资产管理公司将不再保留与贵公司友好协商的余地,贵公司 不但要全额支付拖欠的借款本金,而且还要支付借款利息、罚息,本案的诉讼费、律师费以及一切与此相关的费用都一并由贵公司承担,贵公司的生产经营将要受到 极大影响。请贵公司慎重考虑诉讼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律师
律师函范本(2)
广 东 安 道 永 华 律 师 事 务 所
关于不同意终止《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合同》的
律 师 函
——(2005)粤安永律函字第 号
广东X物业管理公司:
广东安道永华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广东XX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下称XX公司)的委托,指派张军律师就贵公司提出提前终止《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合同》(下称《消防合同》)相关事宜郑重致函贵公司。
一、关于《消防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2005 年2月18日贵公司与XX公司签订《消防合同》,约定由XX公司对贵公司管理的广州大道珠江新城XX大厦的消防系统进行维修保养。《消防合同》合同期限为 一年,即从2005年3月1日起至2006年2月28日。《消防合同》签订并生效后,XX公司已全面履行了《消防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此,贵公司也予以充 分认可,更未提出过任何异议。XX公司作为广东最具影响力的消防工程公司,完全具有继续依约履行《消防合同》的能力和条件。
XX公司于2005年10月4日收到贵公司《工作函》[物管字(2005)第033号]。贵公司表示欲于2005年11月5日终止《消防合同》。XX公司当即书面表示《消防合同》合同履行期未满,不同意提前解除或(和)终止《消防合同》。
二、不履行《消防合同》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消防合同》是贵公司与XX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并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且也不存在可撤销或变更的法定情形。作为合同当事人的贵公司与XX公司均应全面履行《消防合同》约定的义务,并依法、依约享有相应的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单方解除合同在内的任何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均属违约行为,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包括合同期得利益在内的全部损失。
贵公司若单方解除或(和)不履行《消防合同》约定义务,将严重侵害XX公司的合法权益,应当依照上述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XX公司包括《消防合同》履行完毕所获利益在内的全部损失。
三、本律师之意见
本律师建议贵公司慎重从事,依法以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消防合同》约定的义务,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声誉损失及诉累。否则,本律师将作为XX公司的代理人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声明
本《律师函》共三页,以特快专递方式送达。
本律师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明路9号华普广场西塔23层
邮编:510620 E-mail:zj@andaoyonghua.com
办公电话:(020)22382038 22382039
手机:13602807210
广东安道永华律师事务所(印章)
律师:
二OO五年十月六日
范文2转自刘彬律师博客
相关文献查询
· 律师函
· 抚养费律师函
· 追索圆明园兽首的律师团向法国方面提交律师函
· 村委下律师函 要求13业户买下门前路
· 律师函在律师业务中的应用
· TOM要起诉重庆十余网站 天极网收到律师函
Cankaoziliao
http://www.66law.cn/topics/lvshihanfb/
成都华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